华硕维权中文论坛 » 事实与证据 » 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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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 2008年9月22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发给黄静的《刑事赔偿确认决定书》明确指出:黄静在自己的权益遭到侵犯后以曝光的方式索赔,并不是一种侵害行为,而是维权行为,索要500万美金属于维权过度但不是敲诈勒索犯罪。 检察院对于黄静遭受欺诈后向华硕索赔的行为定性为不构成犯罪,也就不存在犯罪事实和犯罪证据的问题了。所以黄静的是完全无罪的,没有触犯国家现行任何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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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niew1989 于 2008-10-27 10:17 发表 华硕电脑应该像三鹿企业一样倒下,早点退出中国市场.以前看到电视上华硕的广告心想以后买笔记本就买台华硕的(毕竟是CCTV上的广告吧,应该值的相信).事实上这是绝对的相反:①产品劣质 ②逃避责任反而诬陷受害人(要是我是 ...
原帖由 wf1123 于 2008-10-28 21:20 发表 看了这里的文章,对国内的消费索赔现状有点疑问,可不可以把网站上的文章翻译下,并联系欧洲美国等地的媒体做点事情,估计直接在国外提起诉讼可能困难,但是报道一下,也能同时加大对方的压力。
原帖由 billandxixi 于 2008-10-29 00:52 发表 这份证据在帮华硕。我不好说,我看完了。华硕的总代理不可能有什么信任伟业。神州数码好不好,这家只能是说下级经销商或者说是炒货商,我怀疑这家还在吗 ?是不是鼎好所谓的放心店之类的 ,店面很大的。华硕换CPU,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