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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硕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简介

本主题由 uplooking 于 2008-12-14 14:31 设置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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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硕法律顾问——邱宝昌律师简介

邱宝昌——中国消费协会律师团团长,国内消费维权领域最知名的大律师。在华硕陷害消费者无辜坐牢事件当中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邱宝昌律师拥有多年消费维权诉讼经验,深知消费者维权各个环节,邱律师擅长于帮助不法企业阻止消费者维权,必要时邱律师亦可提供超越法律及道德以外的特殊服务。

邱宝昌律师在华硕事件当中



邱宝昌


邱宝昌

高级合伙人

教育背景:硕士研究生

相关资质:律师资格


邱宝昌律师,196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志愿者、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

理工学科背景,塑造了邱律师缜密的思维,这也成为他法律工作中的重要特色。从业十多年来,他以为当事人提供全面、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圆满解决纠纷为执业理念,代理了民事、经济等各类案件数百起。对于每一起案件,邱律师都认真对待,以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办案技巧、丰富的执业经验,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2004年12月,荣获“全国3·15金质奖章”;

2005年1月,评选为北京市优秀律师;

2005年3月,评选为专业委员会优秀委员;

2008年3月,评选为最佳专业委员会主任。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

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C座7层
邮编:100007
电话:(8610)64097966         64097977
传真:(8610)64097979




图为邱宝昌为最佳企业公众形象奖第三组开奖:
原文链接:
http://business.sohu.com/20070129/n247914563.shtml


武高汉和邱宝昌为最佳企业公众形象奖第三组开奖2007年01月29日18:02 [我来说两句
] [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搜狐财经




武高汉和邱宝昌为最佳企业公众形象奖第三组开奖

  搜狐财经、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光华传媒和中国经济时报联合主办的2006企业公众形象年会-"公众形象与企业可持续发展",2007年1月29日在北京召开。专家、学者、企业家齐集一堂邀您共同将目光投向亿万民众心目中的最佳。上图是武高汉和邱宝昌为最佳企业公众形象奖第三组开奖。

(责任编辑: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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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愤!消费者的末日到了?“维权大律师”邱宝昌撕下伪善“画皮”

原文链接:
http://bbs.soufun.com/1010199467~-1~9775/58183661_58183661.htm



最近,在北京出了一件咄咄怪事,身为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主任的邱宝昌律师,公然站在蜀国演义餐厅的一边,和受害维权的消费者站在了对立面。

    这位邱律师,顶着许许多多“消费者保护神”的耀眼光环:

    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中国消费者报社及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常年法律顾问;北京新闻台新闻广播首批特约评论员。2001年被提名为全国消费维权十佳候选人;2003年“3.15贡献奖”候选人;2004年被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为“3·15金质奖章”候选人,并最终被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3·15金质奖章”;2004年被中国质量万里行授予中国十佳维护卫士。

    邱宝昌律师在多年为消费者维权的道路中,甚至说过一句让许多消费者无比信任和感动的话:“如果作为专业法律人士的律师再不向普通消费者伸出援助之手的话,消费维权真的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

    然后,就是这样一个老百姓已经比较信任的“消费者维权律师”却在福寿螺事件中选择站在蜀国演义餐厅的一边。

    这让许多消费者错愕,更让海内外媒体大感兴趣,无不翘首等待其代理的案子之判决结果。在此,作为受害者之一,笔者对此事再做一些研究分析。这个曾经为“消费者维权”作了许多事情的邱宝昌大律师在各种事实面前,真实面貌便会变得清晰起来。

    在福寿螺事件刚刚爆发时,邱宝昌也为消费者说了一些话。但是很明显,很快邱宝昌和蜀国演义餐厅已经有了“同盟”的意向。邱宝昌公开在媒体上表示:“患者与酒楼协商解决是最好的途径。消费者诉讼要走的法律程序是很繁琐的,消费者在取得证据上比较难,所以打官司是最后的选择。既然蜀国演义酒楼同意赔偿,双方都有诚意,协商解决则比打官司节约时间成本,在细节的谈判上双方也可以互谅互让。如果协商分歧较大,再诉诸法律不迟。”

    这些对媒体公开的呼吁让已经让许多受害者对于官司可能出现的“繁琐”感觉到麻烦。

    在时间慢慢过去后,蜀国演义成功地执行了一次“危机公关处理”,媒体已经不再热络这条“旧闻”,躲过媒体轰炸和老百姓激愤的压力之后,蜀国演义成功生存了下来。谁能够料到这一切的真实背景?受害者维权活动在大律师邱宝昌幕前幕后的操纵下,变得不那么热烈了。于是蜀国演义就可以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受害者来一个挡一个,来一个侮辱一个,让你感觉到累,让你感觉没劲。

    接下来就是邱宝昌的直接转舵了,甚至让自己的汇佳律师事务所接下了“蜀国演义”餐厅的代理业务。或许是被蜀国演义餐厅老板瞿传刚当初一句“哪怕倾家荡产也要赔付到底”打动,至于怎么被打动,消费者们完全不好猜测。为庞大的律师代理费心动?和瞿传刚有生死之交?或者邱大律师觉得中国目前的消费者维权状况太好了,法律过度保护了消费者权益?自己必须挺身帮助“可怜”的商家和“刁滑”的受害消费者们对抗?

    那么在福寿螺事件受害者眼里,蜀国演义却又是如何恶劣?扣押受害者的单据;侮辱受害者的人格等等,不一而足。种种恶行,唯鼠辈能为之!所以蜀国演义也被受害者们称之为“鼠国演义”。  

    不说这些,我们光说为什么会爆发福寿螺事件?原因非常简单,仅仅是蜀国演义使用了廉价的福寿螺肉代替海螺肉,再把加工不当的福寿螺肉批上“美味”的外衣卖给了数千名顾客食用。究其背后原因,不难理解,其实不过就是“利益驱动”四字。

    在法庭上,邱宝昌表现出了一位大律师的伶牙俐齿,居然大肆攻击前来维权的消费者,认为消费者杨仿仿提供的照片有可能造假,证人证言有可能造假,更认为消费者杨仿仿曾经担任过骨髓库义工,不应该有误工赔偿。如果这是一个普通的律师,为被告辩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这些攻击受害消费者的言语从一个自诩“如果作为专业法律人士的律师再不向普通消费者伸出援助之手的话,消费维权真的就可能成为一句空话。”的“消费者维权”代言人口中说出,受害消费者又是什么感受?在身体受到极大创伤之后,心灵所受创伤无可言喻!

    这一切,当然都只是为了让蜀国演义这个闯祸后力图钻法律漏洞少支出一些违法操作的成本。这么做,对中国消费者维权的大环境的破坏是显而易见的。其不妥当性和给社会造成的巨大不良影响将要延续许久!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在经济挂帅的时代,邱宝昌律师没能摆脱这个怪圈的诱惑力。所幸,邱宝昌大律师在没老的时候就露出了自己的真实意向。什么为消费者权益奔走?王莽没有篡权的时候也是谦恭得民望的。在律师费面前,邱宝昌忘了自己的身份,毕竟对于邱宝昌来说,他内心当中必然认同“老鼠哲学”,他也是一个伪装得极好的“老鼠哲学”追随者。早点露出老鼠尾巴专门为奸商打官司也好。最怕就是混在革命队伍当中的“奸细”,这种人对革命的杀伤力要比正面厮杀的敌人强大得多。

    作为个体力量非常薄弱的消费者,中国消费者维权这锅老火粥本来就熬得慢,而邱宝昌此举,难道不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有人形容邱宝昌此举为“求报偿”,其实“求报偿”天经地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邱宝昌又要“消费者保护神”之盛名,又和消费者站在对立面打官司,赚取“鼠国演义”的庞大律师费。岂不多少有些“又要做婊子,又要立牌坊”之嫌。也实在太贪心了一些。当然,我们不能认为为蜀国演义餐厅辩护就是“做婊子”,这么说不公道。但哪个律师去为蜀国演义餐厅辩护都行,为什么偏偏是顶着这么多“消费者保护神”光环的邱宝昌律师和他的汇佳律师事务所?

    我也不愿意相信,堂堂的中国,堂堂的中国人,堂堂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居然要任由这样的事情发生!可事情真的发生了!!!!!
    详情请见:http://blog.sina.com.cn/fangyizas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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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大律师的堕落生活吗!

原文链接:
http://dzh.mop.com/topic/main/readSubMain_7704832_0.html

想知道大律师的堕落生活吗!
发帖人:百姓维权 发帖时间:2007-08-03
投 訴 信
北京市律師協會有關領導人:您好。
我是楊仿仿,是2006年北京蜀國演義餐廳福壽螺事件臺灣籍受害者之一,目前正在通過司法途徑起訴蜀國演義餐廳。
福壽螺事件給我以及我家人造成的嚴重人身損害(我因此罹患有可能導致高位截癱和呼吸肌麻痹的急性脫髓鞘性脊髓炎)致使我目前仍然無法正常工作,家庭亦因此遭受沉重打擊。消費者受害維權之路異常艱辛,然而讓人感到無比震驚的是蜀囯演義餐廳的辯護律師居然是網絡上搜索達數萬條訊息的“消費者維權代言人”邱寳昌先生。
對此,我們完全無法接受,這位邱寳昌先生居然身為貴會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主任,但其與其主理的匯佳律師事務所居然公然站在肇事商家蜀國演義餐廳的一邊,和衆多受害維權的消費者站在了對立面。一時之間,海内外媒體異常關注此案,並翹首期待此案的判決結果。
這位邱律師,頂著許許多多“消費者保護神”的耀眼光環:
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市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顧問;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法律顧問;中國消費者報社及中國消費者雜誌社常年法律顧問;北京新聞台新聞廣播首批特約評論員。2001年被提名為全國消費維權十佳候選人;2003年“3.15貢獻獎”候選人;2004年被北京市消費者協會推薦為“3R26;15金質獎章”候選人,並最終被中國消費者協會授予“3R26;15金質獎章”;2004年被中國品質萬里行授予中國十佳維護衛士。
邱寶昌律師在多年為消費者維權的道路中,甚至說過一句讓許多消費者無比信任和感動的話:“如果作為專業法律人士的律師再不向普通消費者伸出援助之手的話,消費維權真的就可能成為一句空話。”我們至今依然認爲,這樣的一位“消費者維權”大律師會理所當然地站在受害消費者一邊。
在福壽螺事件剛剛爆發時,邱寳昌也為消費者說了一些話。但是很明顯,很快邱寳昌和蜀國演義餐廳似乎已經有了“同盟”的意向。邱寳昌公開在媒體上表示:“患者和酒樓協商解決是最好的途徑。消費者訴訟要走的法律程式是很繁瑣的,消費者在取得證據上比較難,所以打官司是最後的選擇。既然蜀國演義酒樓同意賠償,雙方都有誠意,協商解決則比打官司節約時間成本,在細節的談判上雙方也可以互諒互讓。如果協商分歧較大,再訴諸法律不遲。”
這些話很耐人尋味,而更加耐人尋味的是受害消費者上法庭時發現原來自己面對的對方律師竟然就是邱寶昌大律師的匯佳律師事務所! 這也説明了邱寳昌律師明知道“消費者在取得證據上比較難”,還要站在商家一方為商家辯護的惡劣性質!這些對媒體公開的呼籲讓已經讓許多受害者對於官司可能出現的“繁瑣”感覺到麻煩。
在時間慢慢過去後,蜀國演義成功地執行了一次“危機公關處理”,媒體已經不再熱絡這條“舊聞”,躲過媒體轟炸和老百姓激憤的壓力之後,蜀國演義成功生存了下來。誰能夠料到這一切的真實背景?我們有充足理由懷疑:邱寳昌律師很早就介入了“蜀囯演義餐廳的危機公關處理小組”。正因此,受害者維權活動在大律師邱寶昌幕前幕後的操縱下,變得尤其困難。於是蜀國演義就可以採取各個擊破的方式,受害者來一個擋一個,來一個侮辱一個,讓你感覺到累,讓你感覺沒勁。
接下來就是邱寶昌的直接轉舵了,甚至讓自己的匯佳律師事務所接下了“蜀國演義”餐廳的辯護律師代理業務。或許是被蜀國演義餐廳老闆瞿傳剛當初一句“哪怕傾家蕩產也要賠付到底”打動,至於怎麼被打動,消費者們完全不好猜測。或許是為龐大的律師代理費心動?更或許其與蜀囯演義老闆瞿傳剛有生死之交?寧願冒天下之大不韙而和消費者對抗?或者邱大律師覺得中國目前的消費者維權狀況太好了,中國的法律已經過度保護了消費者權益?自己必須挺身幫助“可憐”的商家和“刁滑”的受害消費者們對抗?
不說這些,我們光說為什麼會爆發福壽螺事件?原因非常簡單,僅僅是蜀國演義餐廳使用了廉價的福壽螺肉代替海螺肉,再把加工不當的福壽螺肉批上“美味”的外衣賣給了數千名顧客食用。究其食品造假的背後原因,不難理解,其實不過就是“利益驅動”四字。
在法庭上,邱寶昌表現出了一位大律師的伶牙俐齒,居然大肆攻擊前來維權的消費者,認為消費者楊仿仿提供的用餐照片“造假”,證人證言“造假”。這是對本人和家人人格的極大侮辱!我們希望其拿出證據證明“照片造假”,否則便是對受害消費者的惡意誹謗攻擊。難道法律賦予了律師可以不按照證據“亂懷疑人”,至少這也是不專業的表現吧!?
邱寳昌更認為消費者楊仿仿在患病前曾經長期擔任過骨髓庫義工,義工是沒有收入的,所以不應該有誤工賠償。如果這是一個普通的律師,為被告辯護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這些攻擊受害消費者的言語從一個到處自詡“如果作為專業法律人士的律師再不向普通消費者伸出援助之手的話,消費維權真的就可能成為一句空話。”的“消費者維權”代言人口中說出,作爲受害消費者又是什麼感受?在身體無辜地受到極大創傷之後,心靈所受創傷無可言喻!
這一切,當然都只是為了讓蜀國演義餐廳肇禍後力圖鑽法律漏洞少支出一些違法操作的成本。這麼做,對中國消費者維權的和諧大環境的破壞是顯而易見的。其不妥當性和給社會造成的巨大不良影響將要延續許久!正由於邱寶昌律師站在商家這一方,不法商家的違法成本低了,而受害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更加高了。這就是不爭的事實!
“周公恐懼流言日,王莽謙恭未篡時。向使當初身便死,一生真偽複誰知?”
在經濟掛帥的時代,邱寶昌律師似乎沒能擺脫這個金錢的誘惑力。當然,我們不能夠排除邱寶昌大律師為某些原因“免費”替蜀國演義打官司。所幸,邱寶昌大律師在沒老的時候就表明了自己的真實意向。什麼為消費者權益奔走?為消費者維權能有多少律師費可拿?為商家辯護,所得利益自然更高。
作為個體維權力量非常薄弱的消費者,中國消費者維權這鍋老火粥本來就熬得慢,而邱寶昌律師此舉,難道不是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有人形容邱寶昌此舉為求報償,其實求報償天經地義,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再者,我們不反對商家延請律師為其辯護,這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但邱寶昌又要“消費者保護神”之盛名,在比任何律師都更加清楚“消費者維權困難”的狀況下,和消費者站在對立面打官司,賺取“蜀國演義”的龐大律師費。豈不多少有些“又要做婊 子,又要立牌坊”之嫌。也實在太貪心了一些。當然,我們不能認為為蜀國演義餐廳辯護就是“做婊 子”,這麼說不公道。但哪個律師去為蜀國演義餐廳辯護都行,為什麼偏偏是頂著這麼多“消費者保護神”光環的邱寶昌律師和他的匯佳律師事務所?就算贏了官司,能贏回世人的公道人心嗎?邱寳昌先生此擧難道沒有“職業人格分裂”之嫌嗎?本人以及本人身在大陸、臺灣以及海外的所有親友認爲:邱寳昌先生此擧造成的惡劣影響已經影響北京市律師協會的聲譽,也已經嚴重影響“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我也不願意相信,堂堂的中國,堂堂的中國人,堂堂的北京市律師協會,要任由這樣的事情發生!
我們認爲,貴會理應免去邱寳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專業為會員主任”一職,以免貽笑大方。若要保持該頭銜,亦應責令其立即停止為肇事商家辯護。
不是律師費的原因,那又是什麼原因?可律師費到底有多少呢?會讓大律師不顧自己的形象?不顧此擧對廣大消費者的不良影響?這一切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本人原本決定在官司進入宣判階段后,再行正式向有關主管部門反映邱寳昌律師的行爲,但考慮到此次福壽螺事件受害者眾,許多受害者官司仍在繼續中,若邱寳昌以及其主導的匯佳律師事務所繼續為肇事商家辯護,唯一的結果就是:消費者維權成本高漲,不法商家違法成本減少。這個結果對於社會之和諧,絲毫沒有益處。試問,將來大陸百姓還有誰相信“消費者維權”!?試問將來臺灣百姓如何對大陸的社會公正性有充足信心?因爲邱寳昌先生的“職業人格分裂”所製造的“天大笑話”其實一點都不好笑!造成這種嚴重後果的邱寳昌律師理應馬上辭去所有和“消費者維權”有關的職務,或者請其與其主理的匯佳律師事務所馬上推出所有和消費者對抗的官司。人只能有一個立場!和諧社會的公義不容許如此長袖善舞的人“左右逢源”!
是以本人特向貴會反映貴會消費者權益保障專業委員會主任邱寳昌先生出任蜀囯演義辯護律師和消費者對抗的極度不妥當性,以及邱寳昌先生此擧給和諧社會帶來的嚴重不良影響。並請求貴會對其做出嚴肅處理,以正視聽,以挽回兩岸公衆對“中國消費者維權”的信心。希望得到貴會的正面答復。
敬祝
夏祺!
臺灣籍受害者:楊仿仿
二零零七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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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律师起诉消费者:奇怪而不意外

原文链接:
http://club.news.sohu.com/r-daily-14004-0-0-0.html



维权律师起诉消费者:奇怪而不意外




蔡方华 文 发布时间: 2007-09-18 10:34 文摘报


  备受社会关注的福寿螺患者起诉蜀国演义纠纷案,近日又掀新波澜。蜀国演义的代理律师邱宝昌,因被台湾籍患者杨仿仿骂为“道德败坏”,近日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杨仿仿告到了北京海淀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万元(《北京青年报》9月3日)。

  邱宝昌是执业律师,又是消费者协会的
法律顾问,有着“消费者维权律师第一人”的美誉。他不仅曾经义务为消费者打官司上千起,还在福寿螺事件刚刚被披露的时候,多次在报纸上为受害者大声疾呼。

  如果从邱宝昌的公共、公益立场去推想,不仅他起诉杨仿仿是不可思议的行为,就是他答应为蜀国演义辩护也同样难以理解。

  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和著名律师,邱宝昌必定深谙名誉权官司的妙用。如果不是他本人提起这样一桩诉讼,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曾经被一个福寿螺患者“侵权”过。到底是杨仿仿的言辞降低了邱宝昌的社会评价呢,还是与之相反?殊难做出判断。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邱宝昌过去的美誉来自于他素来的行为,他未来的声誉同样取决于他自己的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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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律师是大律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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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狼

这个律师就是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披着人皮的狼!律师界有他这样的人而应该感到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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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了吧,還維權大師呢,只因近來社會對於消費者維權關注量大,才導至一些人為了提升個人名譽而加入了消維大軍,正所謂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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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生!!!

1:力挺黄静和她个律师团,中国消费者总算也能面对伪劣产品说“no”了。
2:北京海淀区的当权机关有无腐败行为值得探讨!!!为什么只是单方面采纳华硕提供的“证据”,为什么拘留长达10个月之久!!!你们拿着人民给予的,然后你们伤害了人民
3:邱宝昌,你个伪“君子”,脱下人皮,你就一傻B.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太他娘虚伪了。
4:华硕,我无语了。本人于07年9月1号买了一款华硕A8H5450,其后几天发现其音响当音量稍大点后杂音特别大,遂找到南昌华硕售后服务中心!得知是软件问题,但是个人就知道音响本身有质量问题,原因如下:A,用外接耳机,无杂音。B当音量调大后,杂音出现,使劲按住音响位置,杂音可消除!C:他们说是软件问题,但升级音频驱动后,杂音还是有(比刚开始小了点,后发现他们居然拆了我的本本,过后就承认了!)。无语了,以后身边的人买电脑肯定说服不要购华硕的东西了。我们班的这些笔记本,售后对比,南昌的HP做的蛮好的!
5:一直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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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几个弟兄把他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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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嫖娼!一听就不是个好东西,看他长得样子和坐的姿势就知道是啥货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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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保护神”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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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律师99%为钱服务,没几个讲真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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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上都是真的话,那这个所谓的律师真是太垃圾了,
品德低劣,人渣中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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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30

     GOOGLE      阳间    搜索结果:.....邱BC律师在地球上不存在
   GOOGLE      阴间    搜索结果:.....邱BC律师是吊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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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之徒,诅咒他祖宗十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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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那些缺德的律师走路跌死,吃饭噎死,出门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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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律师也就一钱迷糊。你爱钱是你的事。打着那么多光环这叫恶心。。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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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邱宝昌
       所在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
       执业年限  6年
       受奖情况   
       2001年获得“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提名奖
       2002年,荣获“2002首届北京律师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
       2003年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央电视台、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多家单位发起的评选3.15贡献奖中,被提名为“3.15贡献奖”候选人;
       2003年,荣获北京市律师协会2003年优秀专业委员会主任称号。
       主要事迹   
       邱宝昌律师从事执业律师多年以来,始终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为己任的信念,致力于消费者这一弱势群体的维权活动:
       2001年他受中国法学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中国消费者协会指派,代理了全国首例OK镜产品质量案件并取得成功,为后来全国其他地方的OK镜伤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典范;
       2001年获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单位联合推荐的“全国维护消费者权益十佳”提名奖;
       2002年,成功代理三家电脑公司状告中国消费者协会案,维护了电脑消费者的利益,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2003年,与中国消费者协会共同为消费者拟定《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居间合同》范本;成功举办了《汽车随车文件点评》活动;
       2003年“3.15贡献奖”候选人;
       2004年1月,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邀请,参加《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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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让人心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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