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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尔——华硕事件的幕后

本主题由 uplooking 于 2008-12-14 14:31 设置高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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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尔——华硕事件的幕后

英特尔公司在华硕事件的幕后





    英特尔公司作为PC CPU的主要供应商,占据全球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所有的PC厂商都采用英特尔公司生产的CPU制造各种PC产品。英特尔公司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企业声誉和专业技术形象。但是在华硕事件当中英特尔公司不仅是表现出了对消费者的漠视甚至更多的是起到了纵容和帮凶的作用。当所谓的企业责任与良心在面对巨大商业利益的时候只是个笑话,华硕事件当中无辜坐牢的女大学生只不过是英特尔为了维护垄断优势的一个牺牲品。

       1、华硕事件之前的英特尔CPU造假风波
       200511月发生于中国的英特尔CPU造假事件当中,英特尔公司暴露出了其在工程样品处理器方面的的管理巨大漏洞,这件事情由于中国中央电视台(CCTV)在内的大量媒体报道之后,对整个2005年的中国笔记本电市场销售产生了巨大影响,成为当年中国IT业界最大的丑闻之一。英特尔公司为此做了大量公关努力,甚至英特尔公司全球董事长贝瑞特(Craig Barrett)亲自到中国进行危机公关。贝瑞特亲自强调了工程测试样品处理器的用途,公开宣布如果再有合作伙伴违规使用一经查实,英特尔会对其处以重罚并将采取法律措施。

       2、华硕事件中英特尔的表现
    华硕事件发生前,消费者黄静及其代理人找到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寻求帮助,并向公关部经理汪洪华提供了详细的证据以及资料,但是英特尔并未作出任何积极反应。甚至在200637日华硕公司报假案抓人时,被害消费者向警方提供了英特尔公司的联系人电话,希望英特尔公司能证明事件的真相,但是这名女大学生在苦苦等待之后,却亲眼看见英特尔公司公关经理刘捷(Jennifer Liu)作为华硕公司的证人协助指证受害消费者是向华硕公司敲诈勒索。一个多月之后刘婕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居然表示,刚刚听闻此事,华硕公司对此事应该最清楚

       3、英特尔公司现在的态度
       200878日,华硕事件受害人律师团正式向英特尔公司发出律师函,英特尔公司在指定时间内没有任何答复,受害人律师团律师主动与英特尔公司法规部总监王洪彬(Hongbin Wang)联系,王洪彬开始表示愿意面谈并将时间确定在2008718日,717日王洪彬却突然打电话给受害人律师团表示英特尔在这个事件当中没有任何法律责任,“你们愿意诉讼就去法院告好了”。受害人律师团提出希望与英特尔公司代表面谈或者与英特尔公司高层直接对话的要求也被粗暴拒绝。无奈之下受害人律师团成员按照最初约定的时间在2008718日下午14点直接去了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在通报了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戈峻之后,王洪彬极不情愿地与受害人律师团见面。面谈当中,受害人律师团再次向英特尔公司提供了华硕公司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的各种证据,并指出由于2006年英特尔公司在此事件当中的不作为甚至是包庇和纵容 ,最终导致了事件的恶性发展,让一个无辜的女大学生受到了严重的身心伤害。此次面谈之后并无任何结果,王洪彬给律师团的答复是已经将相关情况告知华硕公司,英特尔公司再没有别的任何责任或者义务了。

       4、为了英特尔的品牌形象
    英特尔公司在华硕事件当中的表现令人费解,但是从整个PC产业现有格局来看,就不难发现其中的原因。英特尔公司作为产业链的最上端,一直处于垄断地位,其对手寥寥无几,但是以AMD为首的竞争公司仍然不时发出有力挑战,近年来全球蜂拥而至的反垄断诉讼更是让英特尔应接不暇。为了保持绝对垄断的竞争优势,英特尔除了在产品和技术方面更新换代之外,还必须保证形象的完美,英特尔的品牌在全球各地家喻户晓,除了知名度之外英特尔更关心的是品牌美誉度。英特尔为了塑造一个有责任而且以人为本的品牌形象费尽苦心,热衷于各种公益事业或者是教育方面的捐助,甚至每年花费超过十亿美金用于合作伙伴广告补贴,仅是联想公司每年从英特尔就可获得上亿美金的支持,所以在几乎所有的PC产品广告上面我们都会看到INTEL的标志。

       5、英特尔CPU造假仅限于公关层面的结束
       200511月英特尔CPU造假风波使英特尔的品牌形象有史以来第一次受到了打击,为此英特尔的董事长为了挽救消费者和市场的信心,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公开高调宣布严禁合作伙伴违规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一旦发现要进行很严厉的处罚。其实英特尔对其合作伙伴的违规行为早就心知肚明,但是为了保证能够领先于对手的推出新产品,英特尔对合作伙伴在这种工程样品处理器的使用方面几乎并非如同其宣称的那样严格管理,英特尔CPU造假风波当中曾有专业人士指出英特尔甚至在产能不足的时候,帮助或者默许合作伙伴使用这种质量方面存在缺陷的产品进行生产,并最终出售给最终用户,因为这种CPU是不计算供应成本免费向合作伙伴提供而且也不占正常产能,所以这样的方式更可以保证英特尔的合作伙伴在市场上面有力的打击竞争对手。所谓的违规使用英特尔工程样品处理器将被处极刑的,其实根本不会让任何PC厂商感到担心。其实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现在可以很容易的从淘宝网(www.taobao.com)上搜索“测试版”或者“ES CPU”,可以找到数百个商家正在销售这种英特尔所谓严格管制的产品。按照英特尔的说法PC厂商申请工程样片测试时,都要留下详细的记录,“包括型号、用途、片数、每一片上面的型号等等,都非常具体。那么市场上面流通着如此巨大数量的工程样品处理器,英特尔应该很容易查出问题出现在哪家合作伙伴,并立即处理。

       6、有必要说一下华硕公司
    华硕事件当中英特尔公司的高层一定会抱怨,上次的CPU造假风波刚刚过去为什么这么快就有合作伙伴不小心被用户发现违规,而且这次出问题的是还是华硕公司,被消费者掌握的确凿证据更是令他们感到头疼。华硕公司在整个IT产业当中的特殊地位其实正是使英特尔为难的根源。华硕公司2007年全球营业收入约222亿美元,全球十万员工,跻身于世界五百强第363位,2008年全球IT百强排名中名列第9位。华硕公司主要的运营业务主要包括各种IT产品的自有品牌和代工制造两大部分。其中自有品牌的笔记本业务目前处于全球第六并且增长迅猛;主板业务是华硕公司的传统强项,旗下华硕品牌和华擎子品牌全球市场份额超过60%EeePC更是华硕开创的全新领域,并逐步成长为华硕新的增长重点;除了前面所列之外华硕还有多项产品处于行业领先位置。代工制造方面虽然刚刚分拆为和硕联合和永硕联合两家公司,但是仍然属于华硕集团旗下企业,包括HPDELLSONYSAMSUNGAPPLE在内的几乎全部英特尔阵营笔记本品牌都有部分产品由华硕代工制造,根据华硕2007财年报告代工业务收入约为160亿美元。

       7、英特尔不可能处罚华硕
    华硕的行业地位决定了英特尔如何处理华硕违规事件,如果英特尔真的按照自己对外宣称的承诺,对华硕采取包括永久性停止工程样品处理器供应在内的严厉处罚。那么第一、英特尔所要面临的损失不仅限于华硕公司作为目前全球第六大笔记本厂商的订单减少,而华硕笔记本以及EeePC销量下滑让出来的市场份额如果不能被其他各大英特尔合作伙伴良好消化,那么就会给竞争对手AMD和威盛留下巨大空间;第二、华硕作为主板行业的领导者,全球一半以上的PC里安装的实际都是华硕主板,而主板上面的最核心的部件芯片组也是英特尔公司生产,华硕公司多年以来是英特尔芯片组最大的买家,如果华硕公司出现问题势必影响到这一块业务;第三、华硕公司作为主要IT产品代工企业,如果因为这件事情受到影响,那么很有可能会对其他英特尔合作伙伴产生不利因素,由此引发整个英特尔合作伙伴阵营的动荡;当然也许还有更多的一些利益因素,导致英特尔投鼠忌器,在事实和证据都很充分的情况下也绝对不会对华硕违规进行处罚。

       8、华硕绝对不能承认违规
    英特尔肯定是不愿意处罚华硕,但是如果这件事情丑闻一旦被公布,华硕要是自己承认了违规,英特尔将会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首先,所有的人都会认为英特尔是一家连董事长说话都不算数的公司,不敢承担责任而且管理方面漏洞百出,这不仅与英特尔多年来经营的品牌形象背道而驰,而且会动摇整个市场对英特尔以及英特尔合作伙伴产品的信心;其次,这对于英特尔的竞争对手来说是一个绝佳机会,比如AMD在全球提起对英特尔的反垄断以及不正当竞争的诉讼,最大的困难就是没有足够的证据,因为所有的英特尔客户都是PC厂商,AMD需要这些PC厂商提供证据,才能赢得官司,但是没有哪家PC厂商愿意冒着得罪英特尔的风险来帮助AMD。华硕事件绝对是个转机,受害人有足够多的证据可以证明英特尔明知道合作伙伴违规使用这种质量不合格的产品而不进行处罚,那么也就是在纵容它们使用这种质量不合格但是由英特尔免费提供的CPU生产产品欺骗消费者,很明显这也是一种为了维持垄断而进行的不正当竞争。

       9、受害的一定是消费者
    华硕事件当中,一名无辜的女大学生作为消费者发现了一个不能说的秘密,所以当她试图让真相公布之前,英特尔与华硕绝对不能让这样事情发生,一切只与商业利益有关。或许一般人都想不到两家著名的跨国公司会使用如此卑鄙的方式来对付一名无辜的消费者,其实英特尔和华硕这样的世界五百强企业在面对商业利益的情况下,它们并不会比唯利是图
,见利忘义往牛奶里面掺化学物质的犯罪嫌疑人更高尚。他们可以请得起中国最负盛名的消费维权大律师,雇佣最好的公关公司,用足够多的市场费用去堵住大多数媒体的嘴,甚至还有更多令人难以想象的手段。华硕事件发生至今两年零八个月过去了,当年的消费者从一个单纯的女大学生一夜之间沦为中国建国以来最大的敲诈勒索案主犯,被学校开除并在牢房里面忍受了各种屈辱与折磨,最终还要感谢司法的公正虽然颇费周折最终还是确定了她是无罪的。而真正的作恶者却没有得到任何惩罚,引用华硕公司中国品牌总监郑威女士的一句话,“你们愿意去起诉是你们的权利,我们不怕打官司”,的确是没什么好担心的,这两年多以来这两家公司无论在中国还是全球业绩增长都颇为迅速,所以华硕还是华硕、英特尔还是英特尔。


   本文相关内容参考以下中文新闻背景链接,均来自全球最大中文门户网站www.sina.com

   英特尔CPU涉嫌造假专题
     http://tech.sina.com.cn/focus/Intel_fCPU/

   贝瑞特回应假CPU案:若厂商违规将诉诸法律
      http://tech.sina.com.cn/it/2005-12-08/1559786623.shtml

   英特尔追查问题芯片违规PC厂商将被处极刑
      http://tech.sina.com.cn/it/2006-04-12/1155900600.shtml

   华硕面临天价索赔左右为难上升成刑事问题
      http://tech.sina.com.cn/it/2006-04-12/0504899762.shtml

      正规笔记本CPU涉嫌造假 低价竞争问题增多
      http://tech.sina.com.cn/it/2005-10-31/0929752020.shtml

      英特尔再遭反垄断围剿 对手胜出仍渺茫
      http://finance.sina.com.cn/chanjing/b/20080725/105751320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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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强烈同情那个坐牢的女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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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哀啊,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两个世界五百强的企业为了不让真相败露,为了商业利益,竟然联合起来把被称为上帝的消费者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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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国内现状
此女孩的背景是不太可能被判有罪的
若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倒还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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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没想到INTEL也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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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硕,呵呵,休想让我买你的东西,包括我的家人、朋友、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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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外来产品,支持国产,还有那女孩真的本判了吗?背景那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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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律程序方面的问题,可以去看看证据照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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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让他们低头认错很难啊,除非机关部门出面,如果他们回应就会让企业形象受损,也就承认质量问题,难啊难啊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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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Guest from 222.214.71.x 于 2008-10-20 01:36 发表
抵制外来产品,支持国产,还有那女孩真的本判了吗?背景那么好
应该说支持有良心企业,不管那个国家的产品,只要他们的产品有保证不欺骗消费者都应该受到爱戴与支持,
例如:国产奶粉你还会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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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学术部副主任、研究员刘方认为,500万美元索赔案应该按照犯罪论处:“500万美元远远超出了法律所保护的合理范围,有可能引发另外的法律问题,由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于志刚也认为,当索赔者以向媒体曝光为手段变成让对方屈服于自己要求时,维权的性质也就变了:“敲诈勒索罪的构成,应当说核心问题是要挟行为是否存在,归结到这起案子和绝大多数维权过当的案子中,要挟行为应当说主要体现为向媒体曝光。但向媒体曝光是不是一个要挟行为?目前消法规定的协商方式,没有说正当或不正当,向媒体曝光本身不存在正当不正当的问题,也就是任何人都有权寻求新闻监督,作为一种维权手段是正当的,和向法院起诉没什么差别。但是,要考虑向媒体曝光的目的和性质,结合到本案,黄静和周成宇向媒体曝光,并不是通过曝光解决问题,而是迫使对方屈服,你不给我钱,我就要曝光,曝光的目的不在于通告其他消费者以此为鉴,而是一种客观的要挟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王作富则认为,此案不能以犯罪论处:“用曝光这种方式来索赔,这个手段能不能界定为一种非法手段,应该说是一种合法手段。作为消费者来说,当他受到侵害,要求对方赔偿,不赔我就曝光,曝光是一种索赔的一种手段。利用这样一种合法的形式、合法的手段来索赔,这都是双方之间的民事问题,并不因为对方索要太离谱,性质就一定发生变化。黄、周二者的有些行为以我国现有法律看来的既不是合法,也不是违法,应该是试法行为。”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室主任、研究生院教授、博导屈学武也认为这一案件不宜作刑法上的处理:“按照刑法迁移性原则,就是民法和刑法等效的时候,就不要启动刑法,如果能动用民法、经济法、合同法来调控,就不一定用刑法,刑法是最后法,是补充法,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启动。比如说华硕实在没有办法,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如果退一万步说,这个黄和周真的去曝光了,这个事实肯定还是事实。全国每年都有大量的消费者‘天假索赔’,向媒体曝光也是消费者索赔中惯用的手段之一,如果商家一报案,警察就要抓人,肯定是不合适的,我觉得本案还是不作刑法上的处理可能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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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007w 于 2008-10-22 13:19 发表
这里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学术部副主任、研究员刘方认为,500万美元索赔案应该按照犯罪论处:“500万美元远远超出了法律所保护的合理范围,有可能引发另外的法律问题,由民事纠纷转化为 ...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国政法大学的都坚持定罪,而且理由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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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方就是个骗子,不用说肯定是拿个华硕和INTEL的钱了,垃圾啊,这种也算权威人事,谁给钱给谁干,有什么资格做我们中国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学术部副主任,强烈建议彻查此事,还中国老百姓一个公道!!!!!!!!此事为出国人自己人先打自己人,社会黑暗!!!!!
鄙视那个叫刘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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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悲哀,人民的悲哀!!

中国的悲哀,人民的悲哀!!已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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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什么?总以为法律会保护我们的正当权益,但是会发现,当双方力量差别悬殊时,牺牲的总是弱者。也许这正应了人们一贯认为的,强者生存的法则。
这种事情太多,有时候只能无奈的说,唯一的办法是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强者、权力者,可能时最有效的办法了。
同情、无奈、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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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观注。。。。我们是经常用电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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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一直认为华硕品牌很好,如果事实就是这样,呵呵,以后休想让我买你们的东西,包括我的家人、朋友、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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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受冤枉者表示同情,一定要声讨华硕,国家应该有更好的法律和政策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华硕如果不能为此公开道歉并且作出赔偿,他将失去的是整个国家对他们品牌的信心,以后谁还用他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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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本人在吗 给你提个可行性的建议

看了此文也感到非常的气愤,建议在各大论坛上发表此事的经过,引起大家对华硕的敏感,抵制华硕,让华硕赔偿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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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巨额维权索赔.

作为中国老百姓,在消费地位上是比较弱势的,国外如果发生此类事,通知传媒是必须的,哪家企业挨上,都会战战兢兢的,因为那侵犯的是消费者的权益,轻则巨额赔付,重则企业破产.可在中国,一个弱女子维权,却遭遇这样的尴尬,国外人士知道了,会认为咱们国人就是这样弱,这样不值钱.因为同一项权利和义务,在我们国人面前,却要打折或者被颠覆.挺可悲的.
内心希望黄静在此事上获胜,因为如果获胜,那将开启中国老百姓维权的新篇章.让那些以为中国老百姓软弱,昧着良心在奶里参水,下毒.或者在商品上以次充好的无良企业,没有生存的土壤.
提倡国家支持公民巨额维权索赔,这样,就能震慑一些不法和无良企业.使我们的商品经济社会能保持健康的发展.(当然,国家要损失点检验罚款之类的收入.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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